点击数:25482017-05-25 15:00:58
联合国调查数据显示,全世界每18秒就有一名妇女受到虐待。按照中国的调查,在2.7亿中国家庭中,超过25%的家庭存在暴力。
从李阳家暴美国妻子,到26岁的北京女孩董珊珊被丈夫家暴致死,再到“南京虐童案”等,家庭暴力早已不是“家务事”,但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传统习惯,在中国,受害人平均遭受35 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。今年3 月1 日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开始施行,打破“法不入家门”的禁锢,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法律孤岛。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出台对于每一个身处家庭之中的人都意义重大。维系家庭和睦,除了亲情伦理,现在还有了界限明晰、牢靠坚实的法律。
3 月29 日,东明社区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专题讲座邀请德疆所马校培律师现场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。马律师从家暴范围、受害人能依法获得哪些援助和保护、求助对象是谁进行了详细讲解,并对人身安全保护令、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、监护人失职将撤销监护资格、同居关系适用于反家暴法等亮点进行了提炼。
马律师简明扼要、条理清晰的讲解,一方面为受家暴困扰的人们指出一条解决问题的路,另一方面提醒社会群众,家暴早已不是“家务事”,看到别人家打老婆打孩子应该介入制止,动用全社会的力量监督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。